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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
据中国医药报讯 最近,山东省临沭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县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
该局规定,药品零售企业禁止租让柜台或挂靠经营;禁止处方药不凭处方及开架销售;禁止药品供应商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其产品;非本店正式销售人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药店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店不得擅自悬挂和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材料;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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