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推动粤港药品安全监管合作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45

   据SFDA网站讯 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赴香港,与香港特区卫生局、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代表召开座谈会,研讨贯彻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推动粤港药品安全监管合作,促进两地医药产业发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近期,广东省刚刚召开全省港澳工作会议,广东方面高度重视粤港工作,省委领导分别就粤港合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这次座谈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落实全省港澳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粤港药品安全监管合作深入发展。
    香港方面表示,近年来,粤港双方在食品药品监管的多个方面进行了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能够以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药品安全监管合作有关工作迈上新台阶。
    双方就监管合作的具体事项进行了座谈,并拟在以下四个方面深入开展合作。
    一是在建立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沟通和监督执法合作机制方面。加快建立粤港双方在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沟通和监督执法合作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沟通、监督执法合作、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通报等方面的沟通合作机制。推动粤港共享药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共同打击假劣药品,保障用药安全。
    二是在药品研发、注册方面。广东对于港方在广东省内开办的企业提出药品注册申请、药包材注册申请和药品销售证明书申请等相关事宜给予“绿色通道”服务。发挥香港的科研优势,着力推动粤港业界在药物临床试验方面的合作。
    三是在药品生产方面。加强定期交流和信息互通,及时掌握粤港区域内有关药品生产企业的状况,互通药品不良反应的数据和资料,防止药害事件的蔓延和扩大。加强粤港医药人才交流,促进粤港医药企业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提升监管效能,合作解决行业内的难点问题。
    四是在药品检验方面。加强药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品检测实验室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加强中医药注册法律法规及其标准制定、检测技术等方面的合作。探索开展实验室互认方面的合作。
    座谈会还确定了一些具体事项:一是双方抓紧草拟《粤港药品安全监管合作框架协议》(讨论稿);二是广东方面邀请香港相关人员到广东实地了解疫苗生产经营和涉港药品委托生产情况;三是香港方面邀请广东相关人员参加在香港举行的中医药标准研讨会,探讨实验室互认合作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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