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把好“三关”加强零售药店驻店药师监管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SFDA网站
  • 2014-09-06 07:23

    为切实保证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在岗履行职责,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福建省南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强化监管,注重结合,切实把好“三关”,扎实抓好驻店药师在职在岗监管工作。 
    
    一是把好“预防关”。利用日常监督检查、举办业务培训以及分发宣传材料等渠道,向药品经营企业宣传药事法律法规,强调药师在岗在职的重要意义,明确药师依法履职的责任,增强药品经营企业依法经营和药师依法履职的法律意识。同时,积极推行行政许可前以及药师任职前“约谈”制度,规定凡新开办零售药店、许可证换发、药师任职前,监管部门必须对监管相对人进行“约谈”,重申药师履职的义务和责任,从源头杜绝“走过场”的想法。 
    
    二是把好“准入关”。在开办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变更等行政许可工作中,凡涉及聘请药师事项的,首先对药师的资格进行严格把关,查询证书真伪与是否存在兼职行为。其次实行备案建档制度,要求药师上岗必须备案,并为辖区内所有驻店药师建立档案,结合继续教育、日常在岗情况、从业操守情况对其进行动态管理。第三实行在岗承诺声明制度。驻店药师上岗,企业负责人及药师本人要求签署在职在岗承诺书,保证营业时间药师在职在岗。 
    
    三是把好“监督关”。采取定期、不定期现场检查、公布监督电话、定期电话查岗等方式加强对驻店药师的监管,并注意做好“三结合”: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相结合。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完善驻店药师考勤制度,实行离岗告知制度,若药师不在岗,在柜台醒目位置出示“药师不在岗,停止销售处方药”敬告牌;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日常检查时,注意在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药师未按规定在职在岗的企业,加强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与稽查执法工作相结合。对涉及药师未履行处方审核职责等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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