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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本报讯 截至8月31日,福建省8个设区市(厦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除外)均已基本完成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体制改革工作。
全省77个县(市、区)100%完成新组建的县级局“三定”工作,另有6个管委会(开发区)也新组建县级局并印发“三定”规定;共有76个县(市、区)和管委会(开发区)完成新组建的县级局领导班子配备工作,约占91.6%。从全省425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组建情况看,其中337个所明确了所领导,约占79.3%;243个所正式挂牌成立,约占57.2%;305个所开始履行监管职能,约占71.8%。(李锦华 郭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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