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依法行政 构建和谐社会

  • 作者:陈苍山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10:40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谐社会建设与食品药品监管息息相关,作为药品监管的主管部门及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坚持保障百姓饮食用药安全,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入手,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尺度,整合社会资源,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稽查执法效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建时间不长,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先前多在专业技术部门工作,没有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履行职能的经验相对不足。因此,只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掌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才能增强稽查执法效率,有效地打击食品药品市场不法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服务和引导,促进食品医药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建后,药品市场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面临着优胜劣汰的考验。对于药品监管部门来说,不管是GMP、GSP指导验收,还是“两网”建设的政策引导,或是扶持医药连锁企业的发展,都是一种新的探索,这就需要药品监管部门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水平,只有自身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提高,才能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行人性化执法,营造和谐的监管氛围。依法行政和人性化执法是同一主题的不同层面,两者并不矛盾。在行政执法时应“宽严相济”、“刚柔相济”,即法律之“刚”要体现在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上,而“柔”则是指在执法的各个环节,体现出人性、人权和人文关怀。 
    在坚持依法行政,实行人性化执法过程中,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合议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做到权限法定、行为规范、处罚合法、操作有序。在执法实践中,稽查人员要转变稽查理念,把处罚原因给行政相对人讲清楚,帮助受处罚的企业和个人分析错误的原因、理清今后工作思路。同时,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让行政相对人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形成和谐的监管氛围。 

(福建省平和县药品监管局 陈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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