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等13个县被评为首批“山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据了解,近年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食品安全共治共创共建共享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我们形成了党委抓部署、人大抓监督、政府抓创建、部门抓监管、企业抓管理、行业抓自律、社会共参与的‘七位一体’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格局,”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市食安办主任姚蔚在介绍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时说,运城自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食品安全治理方式发生了五个方面的深刻转变:一是食品安全的监管理念从保安全、保底线向敢作为、出亮点转变;二是监管模式从单一的专项整治向全方位、立体式的治理体系转变;三是督查考核指标从单纯的统计办案率、发证率向日常监管与监督抽检并重,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提升群众满意度转变;四是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从被动式、单渠道、低层面向主动式、全方位、多维度转变;五是企业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理解从要我负责向我要负责转变。”
自2015年1月正式启动创建工作以来,山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把示范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指导规范首批参与创建的13个县(区、市)党委政府强化组织领导,加大保障力度,积极探索创新,狠抓责任落实,深入拓展示范创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对申报单位的组织验收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对具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命名资格的县市,报请省政府同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命名杏花岭区等13个县(区、市)为首批“山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各奖励人民币50万元。
山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食品安全总目标、总要求,不忘食品安全初心,牢记美好生活使命。进一步加强创建力度,积极学习借鉴成功创建示范县的经验做法,通过创建,进一步营造“食品安全你我共创,和谐健康大家共享”氛围,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孙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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