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
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期绩效评估情况反馈会。
中国医药报 记者 叶阳欢 通讯员 炊妙杰 报道 7月13日,吉林省食药安办召开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期绩效评估情况反馈会,延边州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中期评估。
据了解,5月25日至7月12日,吉林省食药安办按照国家创建工作有关要求和省政府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组织中期绩效评估组对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评估期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及专家对延边州涉及8个县(市)创城资料进行了查验,随机抽取延吉市、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安图县5个县(市)19个类别的39家单位、企业进行了点位核查,形成了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期绩效评估报告、资料问题清单、点位核查问题清单,并采取面对面反馈方式,深入推进创建工作落实。
反馈会上,评估组认为,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以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创建组织有成效,延边州将创城工作列入食品安全“天字号”工程,积极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四有两责”要求,形成了党委政府牵头、层层压实责任、齐抓联动共享共治的工作格局。在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的基础上,又把创城工作列为五种“降档”情况之一,是全州唯一一项既“一票否决”又有“降档”的民生保障事业。
示范效应有成效,延边州主动作为,是全省唯一一个全区域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的市(州)。在全州评选出1家“国家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8条食品安全示范街、100户食品安全示范企业、150家诚信企业,敦化被确立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延边新型工业集中区朝鲜族食品产业园区、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水产品工业园区相继获批。
智慧监管有成效,全州立足“机器换人”和“透明监管”,在30户食品生产企业中开展“互联网+食品阳光生产”行动,开发搭建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二维码”追溯平台实现全程监管、全程监控、全程追溯的目标。同时指出,仍存在创建经费投入不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扎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尚不到位,创建工作社会共治共享局面、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并建议延边州按照国务院和吉林省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经济不发达边远地区”实际,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进一步推动环节治理、进一步凸显民族品牌,走出一条经济欠发达民族自治地区的特色创建之路。
吉林省食药安办副主任、省食药监局副局长闫海江表示,延边州中期评估的顺利通过,标志着创建工作将全面推开、步入新阶段。各级政府要强化底线思维,着力营造好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准确把握市场监管方向“守住底线、规范竞争、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要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精益求精、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要持续增加创建投入,向创建工作多添加“真金白银”确保工作任务顺利扎实推进。参创单位决不能有“蒙混过关”侥幸心理,工作上更不能“雷声大、雨点小”说得多、做得少,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同完成好各项任务,为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确保全省人民吃得安全共同努力。
会上,延边州委常委、副州长赵德勇代表州委州政府表示,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吉林省和州委州政府创建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加强整改提升,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创建无短板。逐条逐项研究,抓紧制订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全面倒逼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确保在整改中见提升、在落实中见成效。狠抓机制完善,确保创建管长效。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使创建工作更加深入、更具特色、更有成效。狠抓载体创新,确保创建促发展。将举全州之力,进一步加大各方面投入,以创建树形象、惠民生、促发展。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过程;作为改善民生提升全州百姓幸福指数的过程;作为打造城市名片、提升延边州知名度和美誉度的过程。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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