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治理价格无序竞争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郭婷) 10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助力高质量发展。
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无序竞争会对行业发展、产品创新、质量安全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公告》在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前提下,按照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思路,提出多项治理举措,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根据《公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基本依据,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共同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公告》明确,对价格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可以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
针对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公告》提出提醒告诫、监管执法、失信惩戒三方面监管措施。对涉嫌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守价格竞争底线。对提醒告诫后仍未规范价格行为的经营者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价格监督检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此外,《公告》还明确,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自觉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行业协会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规定,促进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共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监测市场价格竞争状况,维护重点领域价格秩序。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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