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等纳入新“职业病”范畴,8月1日起实施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8月1日起,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正式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要求各地广泛开展培训,着重掌握《目录》调整内容、《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GBZ 336)、《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GBZ 33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以及相关防治知识,确保医师熟练掌握新增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标准,确保2025年底每个省份至少有2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新增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及治疗康复服务。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分别作为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与鉴定的技术支撑单位,与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预科院)共同承担对地方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换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信息、职业病病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信息,与疾控部门交换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质控与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等信息。要依法依规加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管理,确保诊断证明书的书写、审核、送达、保管等全流程管理规范化。要持续优化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服务流程,推进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精准推送检查结果和相关防治知识,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服务满意度。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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