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就医、倒卖医保药品……7起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被曝光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郭婷) 9月11日,国家医保局曝光7起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冒名就医、倒卖医保药品、开具虚假票据、将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重复报销等多种欺诈骗保的违法行为。
其中,5起案例涉及冒名就医和倒卖医保药品骗保。北京市药贩子于某夫妻以低于市场价0.5—5元的价格,从老人手中收购药品,再以加价1—2元的价格转卖给下家,涉案药品金额达11万余元,均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下一步,北京市医保部门将对转卖药品的涉案参保人员依法进行行政处理、行政处罚。
湖北省孝感市参保人邱某、柯某利用自身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虚开器官移植抗排异药品,并将这些药品进行倒卖,涉案金额近26万元,犯罪金额共计4万余元。柯某、邱某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被依法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另外,广东省深圳市李某冒名就医和倒卖医保药品,王某则多次通过非法渠道在李某处购买“回流药”,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罚款。上海市参保人胡某某涉嫌倒卖医保药品骗保,被上海市医保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5223.31元,并处罚款13320.00元。天津市参保人张某因存在冒用他人医保卡看病就医的违法行为,被天津市医保部门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284.99元,处罚款22569.98元,并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2个月。
此外,还有2起案例涉及开具虚假票据、将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重复报销骗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参保人谈某某通过购买伪造、变造的医疗发票和费用清单,先后27次骗取医保报销,涉案金额高达426218.45元,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全额退赔骗保资金。
吉林省白城市参保人高某将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重复报销,违规套取医保基金27394.69元,已被责令退回套取的医保基金。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据悉,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9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地医保部门迅速部署落实,会同相关部门查处了一批欺诈骗保案件。各级医保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依托药品追溯码等技术手段,深化多部门协作,对骗保行为“零容忍”。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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