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启动药品流通领域查稽融合试点工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陕西省药监局制定出台《药品流通领域查稽融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启动药品流通领域查稽融合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药品流通领域检查稽查融合工作效能和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推动检查结果与稽查立案线索实时转换,调查取证、案件查办无缝衔接,着力打造“预防-管控-打击”全链条监管闭环。
根据《方案》,即日起至2026年4月,分3个阶段统筹推进试点各项任务,主要包括整合陕西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检查稽查队伍,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查稽融合效能。明确将特殊药品、疫苗、冷藏冷冻药品等高风险品种列为监管重点,聚焦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药品第三方物流等经营主体,严厉打击非法渠道采购、违规销售、关键岗位人员兼职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优化检查工作方式,突出稽查导向,重点排除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推动违法线索快速转入办案流程。探索“检查稽查有机融合”模式,实现线索的快速处理,提升案件查办质效。进一步细化了投诉举报、不合格报告处置、检查核查等案源线索立案、调查、审核、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各环节工作程序,依托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稽查执法系统实现案源线索调查处置全过程数字化、规范化管理。
为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陕西省药监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药品流通领域查稽融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检查指导组、检查执法组、后勤保障组。各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强化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定期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贺一辰)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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