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药检院获批锝标记及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检验资格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8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同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作为锝标记及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检验机构的通告》,正式批准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山东省食药检院)成为锝标记及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检验机构。
该通告的发布,标志着山东省食药检院成为《国家药监局锝标记及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检验机构评定程序》发布后全国第三家、山东省内唯一获批的放射性药品检验机构。该院将主要承担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及中国药品检定研究院委派的锝标记及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检验工作,出具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企业生产许可及医疗机构备案。此次获批填补了山东省放射性药品检验领域空白,有助于提升放射性药品检验效能,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为全省放射性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山东省食药检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资质顺利获批,得到国家药监局、中检院、山东省药监局全程指导与帮扶。筹建期间,上级单位精准统筹布局、细化标准指引,为实验室体系搭建、资质申报把关定向;山东省药监局领导多次赴现场调研督导,专题协调解决场地、设备、人员等各类难点堵点,全方位保障检验平台高标准建成达标。山东省食药检院将牢牢把握此次发展机遇,持续提升放射性药品检验技术能力,严格恪守检验标准,全力做好省内及中检院委托的检验任务,以过硬技术服务产业创新,助力全省放射性药品产业提质升级。(齐桂榕)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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