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中成药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涉及莲心胶囊等多个独家品种

  • 2026-10-14 16:20
  • 作者:张一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张一)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显示,莲心胶囊、筋骨止痛凝胶、清宁丸等9个中成药品种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类别均为甲类。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于2027年6月27日前,依据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监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品种名单显示,每粒装0.34克(相当于饮片0.77克)的莲心胶囊、每支装15克(每1克相当于饮片1克,含薄荷脑3.6毫克)的筋骨止痛凝胶、每袋装6克的清宁丸、每粒装0.4克(相当于饮片2.2克)的芪药消渴胶囊、每1克相当于饮片2.6克的芩暴红止咳颗粒、每袋装5克的琥珀安神丸、每粒装0.3克的复方大蒜油胶囊、每支装10毫升的健胃消食口服液和每粒装0.4克(相当于饮片0.4克)的灵精胶囊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类别均为甲类。

  国家药监局公布了上述9个品种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包括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目内容。例如,莲心胶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注意事项”项包括“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等;筋骨止痛凝胶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禁忌”项包括“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等。

  公告指出,说明书范本原则上不得删减,如原批准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较本范本内容更全面或者更严格的,应当保留原批准内容。

  据了解,本次非处方药转换涉及多款中成药独家品种,包括江西民康制药有限公司的莲心胶囊、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筋骨止痛凝胶、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芪药消渴胶囊、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健胃消食口服液等。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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