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行政执法音像适用和制作管理规定

  • 2025-07-11 20:58
  • 作者:常锐博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音像适用和制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药品执法全链条的音像记录管理体系。《管理规定》共四章十七条,涵盖总则、适用范围、音像制作要求及附则等内容。


  根据《管理规定》,执法音像记录应当遵循“依法采集、同步摄录、客观真实”的原则,采用专业执法记录设备对执法活动进行记录。


  《管理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表明执法身份、告知权利、抽样取证等9种行政执法环节(情形),进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此外,针对检查时经初步研判可能达到吊销证件、大案要案的,当事人拒不配合、阻碍执法、拒绝签字确认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等执法人员认为需要音像记录的其他情形,执法人员可进行全程行政执法音像记录。


  在制作要求方面,《管理规定》明确行政执法全程音像记录应不间断进行,并客观反映执法活动现场的时间、地点、场景、参与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现场痕迹物证等;重点记录现场环境,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及现场人员的言行举止,现场遗留或发现的违法工具、物品等物证及原始痕迹证据等内容。


  此外,《管理规定》还规范了执法人员着装礼仪和执法用语,要求执法音像记录必须确保时间准确、画面清晰、内容完整,以确保执法全过程可追溯、证据链完整有效。(常锐博)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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