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筑基守底线 发展赋能促升级——青海药监“清源行动”出重拳治乱象优服务惠民生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按照青海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青海省药监局以中国式现代化药品监管实践为统领,持续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监管,全力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有力保障了全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牵头、三配合,以“全覆盖”促进融合度。围绕药监部门“一牵头三配合”事项(对牵头的违规审批零售药店事项开展自查;对配合医保的数据信息共享、问题线索联查联办;对配合纪检机关联合惩戒,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对公职人员失职失责等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层层压实责任,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全覆盖。在“清源”行动中创新构建“1+2+5”工作体系(即聚焦群腐医保基金监管1项专项整治,持续深化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执业药师“挂证”2个专项,推进加强执业药师服务等5项为民办实事任务),将“群腐”治理与“清源”行动深度融合。
治乱象、防风险,用“铁脚板”织密安全网。“药品”是特殊商品,流通环节多、链条长,一个环节失守,就可能让“问题药”跑进百姓药箱。年初,省药监局制定2025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2025年全省药品监督检查计划,从国家任务落实到高风险品种监管,从日常检查频次到三级监管职责,为全年工作制定了“路线图”。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正是这张“路线图”上的关键节点。行动开展前,青海省药监局通过日常监管分析锁定四大风险点,即非法渠道购销、体外循环,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屡禁不止,农牧区“回流药”时有发生,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为此省药监局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接“推门查”。目前,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31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16家,零售企业581家,药品使用单位338家,发现违法违规118家,督促完成整改105家;注销药品批发企业3家、零售连锁总部3家,零售门店51家,查处药品行政处罚案件24起、罚款334.57万元。
强技术、促监管,拧“一股绳”共绘同心圆。药品安全是系统工程,离不开技术保障和支持。省药监局持续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工作,在全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逐步推进储存温湿度、执业药师在岗人脸识别数据(两项数据)对接工作,针对全省药品流通、使用较为集中的西宁市、海东市予以一定经费支持。同步启动触发式监管,通过筛选国家药监局药品触发式监管平台风险预警信息,对涉及青海百合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32条风险预警信息进行现场核查。网络销售不同于线下实体销售,存在虚拟性、隐匿性、跨地域性等特点,给监督管理、案件调查、证据固定等带来新挑战。为此青海省药监局与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达成合作协议,对全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网售企业开展监测,深挖违法违规线索,积极营造良好用药安全环境。
解难题、送服务,办“贴心事”打出组合拳。“监管”不是“管死”,而是“管好”。省药监局始终坚持寓监管于服务,打出了一套“简流程、强指导、破瓶颈”的政策组合拳,主动作为,精准施策,持续落实已出台的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医疗器械审评“四方联动”等服务机制,深入调研药品流通产业发展和营商环境情况,实地走访企业8户,有效推进仓储、流通环节的智能化升级,夯实WMS智能仓库管理、LMIS物流管理系统应用,有力促进药品经营企业发展提质升级。围绕企业反映的“审批慢、检查多”问题,省药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紧密结合,对信用等级优,近年来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全省疫苗冷链运输进行全流程监管,已对全省24个疾控中心和40个接种单位冷链储运设施进行监测。
办实事、惠民生,解“揪心事”使出暖心招。按照省委“调研先行、群众有感”的工作要求,省药监局研究制定“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工作任务清单”,设立“药品关爱”专柜,引进300种特殊药品,配备从业经验丰富的执业药师,惠及购药群众。推进“药品慈善”工程,在偏远牧区、贫困群体中开展“慈善+送药”等公益服务活动。精准帮扶“困难群体”,积极协调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开展爱心公益捐赠,加强儿童化妆品质量监管,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加强科普用药常识宣传,印发汉藏双语用药安全宣传手册5万册,助力“一老一小”用药安全及时。(刘浩)
(责任编辑:郭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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